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有利于转专业学生在新的专业更好地学习,请通知经高考统招录取的二年级以下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系(院)、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能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及科研成果的奖励证明,说明转系院(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院(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系院(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所在的专业同年级转系院(专业)人数累计不足该系(院)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时总人数的15%前提下,学生总学分绩点名次在本系(院)本专业本年级的前15%以内者;
(四)藏族学生经学校认定确因所学专业核心知识内容与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相关极大,且由于基础差无法继续在本专业继续学习者。
学生申请转专业表格填好后,统一交予学生所在系院教学秘书,待本学期成绩录入系统后,教学秘书于下学期开学前统一审核,将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材料交予教务处学务科。
闽江学院教务处
2013年12月24日